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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图文信息中心室外配套及设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航空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图文信息中心室外配套及设备工程施工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社会【2018】6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西安航空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 ;

2.2 工程规模:西安航空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图文信息中心西侧及北侧主道路、周边及内庭院人行道和车行道、室外管网等工程;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工程;图文信息中心备用发电机、安防及消防控制室设备等工程。 ;

2.3 项目投资总额:18972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57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室外配套及设备工程施工;标段编号:E6100013501e9vohklyb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室外配套及设备工程施工:西安航空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图文信息中心室外配套及设备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发生的答疑、补充文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室外配套及设备工程施工: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室外配套及设备工程施工: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建厅官网(http://js.shaanxi.gov.cn/ ”可查询;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 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 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 2023年12月29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01月18日 09时3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2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室外配套及设备工程施工,图纸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1月18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 sxys)。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审查时,拟派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9.4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上传电子投标书(sxt 格式)

9.5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还需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招标会议、 电子签到、解密等,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9.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20 号华晶广场 B 座 5 楼招标一部,电话:029-8187631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安航空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20 号华晶广场 B 座 5 楼
联系人: 鲁艳玲 联系人: 杜晓凤
电话: 029-84496314 电话: 13772135028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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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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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912011540000075811